什么是SDS?什么是MSDS?
SDS:SDS是Safety Data Sheet的首字母縮寫,即:安全數據表/安全說明書。
MSDS: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的首字母縮寫,即:物質安全數據表/物質安全說明書。
一、定義:
SDS:SDS是Safety Data Sheet的首字母縮寫,即:安全數據表/安全說明書。REACH法規(指令號:EC 1907/2006)在附錄Ⅱ中規定了SDS的內容,該附錄于2010年5月通過指令453/2010進行了修改。
MSDS:MSDS是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的首字母縮寫,即:物質安全數據表/物質安全說明書。關于MSDS的制定標準有很多,主要有GHS、ANSI、ISO、OSHA、WHMIS制定的標準。
二、內容:
SDS:主要內容包括化學品及企業信息、危害鑒定、成分信息、急救措施、消防措施、泄露措施、搬運和儲存、暴露控制、理化特性、毒理學信息、生態毒理學信息、廢棄物處置措施、運輸信息、法規信息及其它信息16 部分內容。
注:1. 若是經REACH注冊過的物質,必須在SDS上提供注冊號碼。
2. 對于年銷量超過10噸的危險物質,必須增加ES(暴露場景)作為SDS的附件。
3. 若物質或配制品進行了CSA(化學品安全評估),則SDS及ES的內容必須與CSA中的信息保持一致。
MSDS:目前大部分使用的是16項格式的MSDS,內容標題同SDS相同
OSHA制定的MSDS有8項內容:制造商與產品信息、成分信息、理化特性、燃燒與爆炸數據、反應活性數據、健康危害數據,安全操作與使用方法、防護措施。
WHMIS制定的MSDS有9項內容:制造商與產品信息、成分信息、理化特性、燃燒與爆炸數據、反應活性數據、毒理學特性、預防措施、急救措施、其它信息。
三、適用對象:
SDS適用對象:
1. 參照法規67/548/EEC或1999/45/EC分類的危險物質或是PBT或vPvB或SVHC中的物質;
2. 未列為危險品的混合物,但含有重量百分比>1%非氣體物質和體積百分比>0.2%的氣體的一種對人類健康或環境有危害的物質;
3. 未列為危險品的固體或液體混合物(如:非氣體混合物),但含有重量百分比≥0.1%的PBT或vPvB或SVHC中的某一物質;
注:
PBT:persistent, bioaccumulative and toxic持久性生物積累性有毒物質
vPvB:very persistent and very bioaccumulative高積累,高持久物質
SVHC: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ern 高度關注物質
MSDS適用對象:
原則上MSDS報告主要針對危險化學物質
1: 各國關于危險品分類中的物質,雖然每個國家法規不一樣,但通常為以下9類危險品:
第1類 爆炸品
第2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
第3類 易燃液體
第4類 易燃固體、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
第5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
第6類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
第7類 放射性物品
第8類 腐蝕品
第9類 雜類
2. 非危險單一物質或混合物
隨著進出口管理的日益嚴格,以及工廠對產品管理水品的日益提高,很多日常普通產品也要求提供MSDS報告。
最為常見的有塑料制品,五金產品,包裝材料等。
MSDS和SDS雖然在內容和適用對象上有區別,但是也存在很多相同點,例如:
1. 針對危險品,都必須提供
2. 在內容框架上大致相同
3. 都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更新或產品變化,對MSDS或SDS進行及時更新
4. 都為了能更全面了解產品,為安全使用或操作提供了基本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