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埃及出臺新措施,要求進口產品必須符合埃及標準,不符合埃及標準的產品將禁止入境甚至被退運,沒有注明埃及標準號的檢驗證書將不能通關。
為維護我國對埃及出口企業的合法權益,2014年12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與埃及進出口監管總局進行了嚴厲交涉,埃方同意將這項措施推遲到2015年1月1日實施,并承諾要求埃及進口商必須向中國出口商提供埃及標準。
請各地檢驗檢疫局通知當地生產企業、貿易商以及行業協會,高度重視埃及進口產品清關新要求,充分利用2015年1月1日前這段過渡期,千方百計搜集所經營出口產品的埃及標準,配合檢驗檢疫工作,避免出現滯港和退運等不必要的損失。
出口商和生產企業可以登錄埃及進出口監管總局網站http://www.goeic.gov.eg/descriptionsearchinde.asp ,
使用“查詢系統”按照品名或者HS編碼查詢產品的埃及標準。出口商和生產企業也可以登錄國家質檢總局網站http://jyjgs.aqsiq.gov.cn/index.htm,下載國家質檢總局搜集到的埃及標準目錄,參考使用。我司正在向埃及方面索要埃及標準文本,一旦獲得將及時向出口商和生產企業提供。
我司要求各地檢驗檢疫機構迅速向企業宣傳有關新要求,為企業提供服務和指導,維護企業合法權益。
特此通報,有效期1年。